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成华财〔2024〕投处字第10号)
一、项目编号:N5101082024000109
二、项目名称:2024年反恐防暴、安检排爆装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祥和蓉泰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郫都区永宁西路119号
被投诉人1: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二段17号
被投诉人2: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中四路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310号
四、基本情况
成都祥和蓉泰商贸有限公司不服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就“2024年反恐防暴、安检排爆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082024000109,以下简称“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6月1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2024年6月17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一:项目的投标、响应环节,要求供应商提供非国家强制要求的检测报告、认证报告作为佐证材料,且相关参数也不属于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基础上提出的更高的技术要求,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二:未依法依规设定评审因素,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未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一不成立、投诉事项二部分成立。鉴于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本机关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