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泸财采投[2024]49号)

泸定县 2024-07-30 00:00:00

泸定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

项目名称:

四川长征干部学院甘孜泸定桥分院外宣用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N5133222024000036

三、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厦门金海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F02栋604-2

被投诉人1

中国共产党泸定县委员会党校

地   址:泸定县泸桥镇彝海路81号

被投诉人2:

四川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9栋1单元19层1919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5月9日,中国共产党泸定县委员会党校、四川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国共产党泸定县委员会党校四川长征干部学院甘孜泸定桥分院外宣用品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截至2024年7月8日,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未依法公平、公正评审,对投诉人的投标文件存在应当给分的未给分,不应该扣分的进行扣分。质疑答复内容答非所问、不符合事实,也未根据质疑事项作出合理说明。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泸定县财政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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