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木财〔2024〕128号
木里藏族自治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 项目名称:
二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被投诉人 1 :
联系人
被投诉人 2 :
联系人:
地址:
三、 基本情况
木里藏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木里县2024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采购项目于2024年5月15日发布采购公告,投诉人于2024年5月22日获取招标文件,2024年5月30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2024年6月7日被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因不满意质疑答复于2024年6月13日向我局邮寄《投诉书》,我局于2024年6月14日收到《投诉书》并依法受理,截止投诉受理阶段,该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四、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采购方式运用不合理。
投诉事项2:采购标的技术参数不明确。
投诉事项3:本次采购项目中,评审因素未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属于将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中没有提出要求的内容设置为评审因素,违背政府采购相关要求。本项目评分表“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等部分评分内容在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中没有提出要求,却在评分表中进行设定,未与采购需求和商务要求相对应,明显不符合规定。
投诉事项4:该项且评分标准中“项且实施方案”、“售后服务”等部分内容增加了专家自由裁量权,属于非法控标。
五、 投诉审查结果
投诉事项1-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六 、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处理如下:
驳回投诉。
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木里藏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