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34012024000130
二、项目名称:2024年西昌市“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县创建咨询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鑫聚河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洪州大道东段新天地三期1栋
被投诉人1:凉山州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西昌市城郊片区风情园路海河一号正大门口二楼201铺
被投诉人2:西昌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西昌市月海路中所安置新村23幢
四、基本情况
重庆鑫聚河誉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凉山州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就“2024年西昌市‘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县创建咨询(采购项目编号:N513401202400013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6月21日向本局提起投诉,本局已于2024年6月24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将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评审因素。
投诉事项2:未明确履约验收的主体、时间、方式、程序、内容和验收标准等事项。
本项目于2024年5月24日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2024年5月27日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为:采购文件更正,于2024年6月4日在凉山州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2024年6月5日发布成交公告,北京中咨路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价1,720,000.00元。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投诉人投诉事项一、投诉事项二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本局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人全部投诉事项。
西昌市财政局
2024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