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
县
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
成都力创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李红梅
被投诉人
1
:
四川国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女士
被投诉人
2
:
阿坝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
李老师
投诉事项1:
要求供应商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纳税凭证和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社保凭证。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歧义。也违反了【川财规[2020]3号】文件规定。
投诉事项2:
未依法依规设定评审因素,采购需求不明确,将不属于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的事项作为评审因素,未量化细化评审因素,没有具体明确判断标准,给予评标委员会成员较大自由裁量权。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3:
本项目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应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对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歧义,违反国家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应当立即停止评审。本项目不知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是不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还是明知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歧义,违反国家其他法律规定情况下进行评审的。难道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不以予以遵守。国家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只对人民群众管用。请相关部门核实,并依法处罚。
投诉事项4:
采购人于2024年5月28日收到质疑,时至今日2024年6月7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已超过7个工作日(10日)未对质疑进行回复。采购人违反了(财政部令第94号)文件的规定。
基本情况:
阿坝县林业和草原局委托四川国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阿坝县防灭火预警空天地一体化监测体系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3231202400007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1.2024年05月06日发布采购公告
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5月07日至2024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4.2024年5月23日发布中标公告。
本局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4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依法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阿坝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阿坝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阿坝县财政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