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1232024000020
二、项目名称:犍为县清溪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汇元德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红村社区红桂路2059号红桂皇冠名庭2220号。
被投诉人1:犍为县清溪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正北街114号。
被投诉人2:四川乐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至乐路491号万华国际写字楼20楼1号。
四、基本情况
深圳市汇元德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四川乐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犍为县清溪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123202400002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6月3日以邮寄形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2024年6月4日通过邮寄向投诉人深圳市汇元德科技有限公司送达《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犍财监督〔2024〕26号),投诉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补正。本机关已于2024年6月12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高频移动式手术X射线参数具有指向性,某些参数为普爱医疗参数,倾向性明显,依据为招标文件对于技术参数的阐述与普爱医疗官方网站对外宣传推广一字不差,存在明显的倾向性。
投诉事项2: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的参数具有指向性,某些参数为安健科技参数,倾向性明显。依据为招标文件对于技术的阐述和安健科技官网的对外宣传一字不差,存在明显倾向性。
投诉事项3: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的参数具有指向性,某些参数为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参数,倾向性明显。依据为招标文件对于技术的阐述和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官网的对外宣传推广图片一致,存在明显倾向性。且具备解剖M型模式,支持≥5条取样线,基础配置应为2-3条就能完全满足临床应用。具备5条及以上条件的国内产品不足3家。
投诉事项4:采购文件排斥了未对上述非国标参数进行检测的产品,采购人对投标的时间成本完全未考虑,我单位有理由认为采购人是以不合理的要求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投诉人投诉事项1-3成立,投诉事项4不成立。本机关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撤销合同,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犍为县财政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