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锦财采〔2024〕处字第12号)

锦江区 2024-07-26 00:00:00

一、项目编号:N5101042024000046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锦江区2024年幼儿园器材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捷鑫乐汇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合作路89171单元103  

被投诉人1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电化教育馆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武成大街181号金山大厦5

被投诉人2: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国际广场2号楼A座4

四、基本情况

 202459日,项目发布采购公告;2024613日,项目发布中标公告;2024513日,投诉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024522日,采购代理机构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3技术参数设置存在以不合理的标准限制供应商的问题。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第五章第5.6.2评分标准中“履约能力”评审项要求供应商提供有儿童滑梯的业绩,属于以特定行业业绩作为评分标准,具有排他性。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投诉人投诉事项12均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全部投诉事项。  

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

                                                        202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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