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 绵财投诉处字〔2024〕22号

绵阳市市本级 2024-07-25 00:00:00

投诉处理决定书

绵财投诉处字〔202422

一、项目编号:N5107012024000133

二、项目名称: 绵阳市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宣教及院史展陈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逻辑空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西段84号

被投诉人:绵阳市中医医院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14号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大略设计顾问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九道北理工创新大厦八层

四、基本情况

四川逻辑空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不满意绵阳市中医医院于2024年6月13日就绵阳市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宣教及院史展陈项目(项目编号:N5107012024000133)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6月19日收到,已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一:深圳市大略设计顾问工程有限公司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与其他投标人造成事实上的差别待遇,歧视待遇;该公司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法,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已严重影响其他供应商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二:深圳市大略设计顾问工程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响应招标文件中投标响应承诺函“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情况。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投诉事项一中部分内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剩余部分不成立,投诉事项二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绵阳市财政局   

                                2024年7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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