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5892024000015
二、项目名称:罗龙街道柏木村朝阳洞牌坊至村委会村道改线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华浩建设(福建)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榜德工业园F区13号美岭智慧产业园1#101
被投诉人1:宜宾市南溪区罗龙街道办事处
地址:罗龙街道中心路18号
被投诉人2: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江新区分中心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白沙湾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宜宾国际会展中心二期A馆西侧二楼
相关供应商1:陕西秦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二环南路安馨园大厦19E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江新区分中心于2024年5月20日就罗龙街道柏木村朝阳洞牌坊至村委会村道改线工程(项目编号:N5115892024000015)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5月30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2024年5月30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1:本项目抽取要求的是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根据相关规定公路工程三级资质的人员为公路工程建造师数量不少于8人。陕西秦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在参与该项目抽取时注册建造师王锋(陕261111223409)已未在该公司任职,实际数量只有7人,所以该公司在参与抽取时就不满足本项目的抽取条件,而且在开标前都没有及时进行资料更新和变更,该公司成交无效。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均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宜宾三江新区财政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