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省本级 2024-07-25 00:00:00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0684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中医急诊、康复和治未病能力提升项目包4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抚州市亿科经贸有限公司

住所地:

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巴山镇街口里5号

被投诉人:

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7栋1单元16层1623、1625号

四、基本情况

2024510日,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中医急诊、康复和治未病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0684)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4年6月12日,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4年6月13日,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公布重庆医药集团四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

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参数▲16具有明显的指向性,该项技术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范畴。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参数第30、31、32条具有明显的指向性,此三项技术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或者特定产品,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范畴。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参数4具有明显的指向性,该项技术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范畴。

投诉事项4:三角符号参数第▲13、▲14、▲16、▲18、▲24、▲28的设置具有明显的指向性,该项技术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范畴。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1-4不成立,驳回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

2024年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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