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成都市温江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原:成都市温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成都市温江区广播电视局))
地 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6号楼5楼60511室
二、基本情况
经查,成都市温江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原:成都市温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成都市温江区广播电视局))在实施采购项目中存在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未按照规定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或者未按照规定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成都市温江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原:成都市温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成都市温江区广播电视局))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