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简财罚〔2024〕7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简阳市射洪坝街道射洪路南段268号
二、基本情况
经本机关立案调查,发现你单位在“简阳市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导则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852023000053)”和“塔吊、吊篮、垂直升降机等垂直运输机械使用性能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N5101852023000171)”中,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简阳市财政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