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凉山州本级 2024-07-24 00:00:00

一、项目编号:N5134112024000115

二、项目名称:食堂配送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祥和蓉泰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郫都区永宁西路119号

被投诉人1: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五人民医院

住所:凉山州西昌市姜坡路226号

被投诉人2:凉山盛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西昌市健康二环路华忠茶坊六楼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成都祥和蓉泰商贸有限公司不服凉山盛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就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五人民医院食堂配送项目(项目编号:N5134112024000115)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6月1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6月17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

:招标文件将从业人员、设备规模条件作为评审因素。

投诉事项二

:未依法依规设定评审因素及分值。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投诉事项一成立、投诉事项二部分成立,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现未确定中标供应商,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凉山州财政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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