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成华财〔2024〕投处字第7号)
一、项目编号:N5101082024000112
二、项目名称:成华区2024年秋季-2025年春季学年度义务教育学生作业本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锐智博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77号
被投诉人1:成都市成华区教育服务中心
住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新路59号
被投诉人2:四川中正恒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金牛区育仁北路11号锦熙玉苑1栋1单元6层2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锐智博科技有限公司不服成都市成华区教育服务中心于2024年5月30日就“成华区2024年秋季-2025年春季学年度义务教育学生作业本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082024000112)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6月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6月6日收到投诉,于2024年6月7日依法要求投诉人作出补正,于2024年6月11日收到补正材料,本机关已于2024年6月11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一:本项目采购标的为作业本,属于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规格、标准统一的采购项目,评标方法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投诉事项二:本项目部分技术参数违反了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与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一、二均不成立。本机关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事项一和投诉事项二的投诉。
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