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0699
二、项目名称:成都工业学院校园厨房设备及开水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良发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地: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洲大道275号附2号2-22
被投诉人1:成都工业学院
住所地:成都市郫都区中信大道二段1号
被投诉人2: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5月20日,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都工业学院校园厨房设备及开水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0699)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4年6月3日,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更正公告。截至2024年7月9日,本项目尚未开标。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6章技术要求:采购标的“商用冷柜(风冷冷藏工作台)2”、“商用冷柜(风冷双机双温)”、“商用冷柜(风冷冷藏柜)”、“商用冷柜(风冷冷冻柜)”、“热风循环高温食具消毒柜”存在不合理且不合法的技术评审要求。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第6章技术要求:采购标的“商用冷柜(风冷冷藏工作台)2”、“商用冷柜(风冷双机双温)”、“商用冷柜(风冷冷藏柜)”、“商用冷柜(风冷冷冻柜)限定了不合理的能源效率检测报告,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第6章技术要求:采购标的“厨房设备灭火系统2”未依法确定采购需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1-3均不成立,驳回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