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武财采〔2024〕41号
一、行政处罚相对人名称:四川锦锋创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行政处罚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4MACH259A8B
三、基本情况
四川锦锋创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参与2023年10月27日由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武胜县人民医院肌电图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6222023000209)过程中,存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违法行为。
四、处罚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四条第(二)项和《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政府采购类)》(川财规〔2023〕12号)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2.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武胜县财政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