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中恒嘉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江县集州街道观井社区幸福家园1栋5号门市
二、基本情况
经本机关调查核实,四川中恒嘉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代理南江县人民医院放射科智能辅助诊断系统(AI)采购项目的采购过程中,存在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川财规〔2023〕12号)以及政府采购其他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四川中恒嘉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南江县财政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