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郫财采〔2024〕15号

郫都区 2024-07-22 00:00:00

投诉人:

成都祥和蓉泰商贸有限公司

址:

新都区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园

被投诉人

1

成都市郫都区三道堰镇人民政府

址: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三道堰镇汀沙街69

被投诉人

2

四川阳光佳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成都市锦江区提督街582401A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22024613日就“郫都区三道堰镇20242027年机关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N5101172024000099)政府采购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618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619日收到,经审查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于当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处理期间,本机关依法查阅了本项目磋商文件、质疑函、质疑答复、被投诉人12作出的答复等相关资料,依法要求被投诉人12暂停采购活动,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

1

需求不明确,无法核算成本。

投诉事项

2

未依法依规设定评审因素及分值。

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均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驳回投诉。

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

202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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