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觉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昭财采〔2024〕12号)

昭觉县 2024-07-22 00:00:00

昭觉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昭财采〔2024〕12号

一、项目编号:N5134312024000030

二、项目名称:昭觉县依乌小学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兰投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白马汇悦台4栋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刘明珍

被投诉人1:   昭觉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址:  昭觉县新城镇人民路11号

被投诉人2:   昭觉县政府采购中心

    址:   昭觉县新城镇人民西路3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兰投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因对昭觉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昭觉县政府采购中心就《昭觉县依乌小学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34312024000030)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4年6月2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2024年7月1日本机关向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昭觉县政府采购中心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分别另于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5日收到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的情况说明及资料。本机关审查了该项目招标文件、答复资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已调查终结。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投诉事项2: 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作为评审因素,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3: 采购文件将没有具体评判标准的描述作为评审得分的依据。

  • 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定:

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3均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成交结果无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昭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昭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昭觉县财政局

2024年7月21日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