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34012024000089
二、项目名称:LED屏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伊然智慧(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路54号
被投诉人1:西昌市第一中学
地 址:西昌市滴水岩120号
被投诉人2:西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昌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D5区(西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四、基本情况
伊然智慧(成都)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5月19日就“LED屏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34012024000089)向西昌市第一中学就提出质疑,西昌市第一中学未在法定时限内作出质疑答复,伊然智慧(成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向本局提起投诉,本局于2024年6月11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未合理设置提供检测报告的相关要求,未给供应商进行检测及提供检测报告预留必要时间,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2:未依法确定采购需求,需求描述不清晰、不完整、有歧义。
投诉事项3:要求供应商提供非国家强制要求的检测报告、认证报告以及将“不具有证明作用的检测报告”作为实质性技术参数要求的佐证材料并进行符合性审查,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4:投诉人将制造厂家的证明、证书设置为实质性要求,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本项目2024年5月10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2024年5月29日发布更正公告(二次),西昌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6月4日开启了本项目电子化评审活动,2024年6月4日发布成交公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价1,926,000.00元。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一、投诉事项三、投诉事项四不成立,本局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人投诉事项一、投诉事项三、投诉事项四;鉴于投诉人投诉事项二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本局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西昌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