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大安区财政局
责令整改通知书
自贡市大安区回龙镇人民政府:
根据自贡市财政局移交的2023年自贡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情况,我局调查发现你单位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存在违法情形,现就具体问题责令整改如下:
一、整改事项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超过法定期限。大安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回龙镇庆华村)(项目编号:N5103042023000020)自贡市大安区回龙镇人民政府与河北众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签订《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公告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合同公告时限超过法定期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
二、整改要求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时整改,加强学习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并在收到本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整改情况书面报我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自贡市大安区财政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