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按照《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情况检查评价工作的通知》(眉财采〔2024〕1号)要求,现将本机关对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过程中,发现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存在成交通知书未与中标公告同时发出、磋商文件缺少必要条款的问题。
三、处理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眉山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