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内财采〔2024〕26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综合推进中心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综合推进中心
二、基本情况
本 机关在依法实施2024年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评价过程中,发现招商引资项目设备后期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0042023000016)中存在未按规定设置评审因素的问题。
三、处理结果
本机关决定对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综合推进中心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