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屏财采〔2024〕49号)

屏山县 2024-07-15 00:00:00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华唯远网络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址: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沁园小区211单元51

二、基本情况

经查,四川华唯远网络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参加屏山县谢家坝小学校2023年义务教育保障经费仪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5292023000152)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对四川华唯远网络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即人民币叁仟零陆拾伍元柒角伍分整,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屏山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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