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恒基乐鑫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周堡中路3号中国西昌数字经济产业园4#楼7层3-9号
二、基本情况
四川恒基乐鑫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在参与“2022-2023学年西昌市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的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N5134012022000178)”采购活动中存在拆分转包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四项“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违法情形,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四川恒基乐鑫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处以1,208,551.52元的罚款(采购金额10‰),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处没收违法所得6,948,071.57元”的行政处罚。
西昌市财政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