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锦心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汇融名城C区
被投诉人1: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下称采购人)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东街92号
被投诉人2:四川嘉泰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6号2栋1单元601(丰德国际B1座)
四、基本情况
2024年5月27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2024年6月11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成交公告。
.投诉事项:1.采购需求不明确,采购需求有歧义;2.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3.评分标准扣分因素未量化、未细化;4、5:评分因素中违规设置证书与人员参与评分;评审因素与产品质量无关;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违规设置加分条件,排除其他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5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驳回投诉。
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