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省本级 2024-07-01 00:00:00

一、相关当事人

名称乐山师范学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对乐山师范学院政府采购情况实施财政监督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存未按规定编制采购文件、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问题。

三、处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六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五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乐山师范学院进行整改

                              四川省财政厅          

2024年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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