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名称:乐山师范学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对乐山师范学院政府采购情况实施财政监督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存在未按规定编制采购文件、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问题。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五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乐山师范学院进行整改。
四川省财政厅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