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182024000049
二、项目名称:泡桐树小学新津分校教育技术装备(第一批)教学及其他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地 址:
被投诉人 :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正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就《泡桐树小学新津分校教育技术装备(第一批)教学及其他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182024000049)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5月3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6月1日收到投诉书,经过初步审查该《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6月4日向投诉人四川江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出《政府采购投诉补正告知书》,于2024年6月8日收到投诉人提交的补正材料,经补正后的投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机关已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处理期间,本机关依法查阅了本项目招标文件、质疑函、质疑材料、被投诉人作出的答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答复等相关资料,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四川金九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省奇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经查,2024年4月12日,四川正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4年4月22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2024年5月9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成交供应商为四川金九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省奇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中标结果无效。鉴于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