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希商服饰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遂州北路355号
被投诉人1:甘孜县水利局
住所:甘孜县甘孜镇清河街28号
被投诉人2:四川华骏鼎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草金路南段166号1栋4楼3A08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松利管业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路486号三栋1单元5层519
四、基本情况
四川希商服饰有限公司不服四川华骏鼎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就“甘孜县2024年饮水管道材料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33282024000029)”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5月22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2024年5月23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三:
投诉事项四: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一、二、三、四均不成立。本机关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人投诉。
甘孜县财政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