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152024000058
二、项目名称:2024年温江区新建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下称本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博信新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晋吉南路59、117号1栋1单元8层833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地 址:成都市温江区政通东路海科大厦2号楼21203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于2024年6月5日就《2024年温江区新建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编号:N5101152024000058)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6月18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6月19日收悉,本机关收到投诉人的《投诉书》后,于2024年6月24日向投诉人发出《投诉补正告知书》,本机关于2024年6月26日收到投诉人提交的补正材料,经补正后的《投诉书》符合受理条件,本机关已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一:被投诉人对质疑事项第1、3、5、6、7、8、10、12、13项的回复均举例为其他的地方询价采购结果为佐证,均未对本次质疑的内容做正面回复。
投诉事项二:被投诉人对质疑事项第2、4、9、11项的技术参数及评分标准在更正前后均指向唯一厂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一、二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
驳回投诉。
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