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都财采〔2024〕21号)

都江堰市 2024-07-05 00:00:00

       一、项目编号:N5101812024000053

       二、项目名称:玉堂街道中兴片区清扫保洁市场化管护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成都祥和蓉泰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站北北街153号2栋2层512号

被投诉人1: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玉堂街道办事处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玉堂街道玉府路733号

被投诉人2:

四川浩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5幢503号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2于2024年5月11日就《玉堂街道中兴片区清扫保洁市场化管护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812024000053)政府采购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5月2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5月22日收到,经初步审查该《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5月23日向投诉人发出《政府采购投诉补正告知书》,投诉人于2024年5月24日收到补正通知书,本机关于2024年6月7日收到投诉人提交的补正材料,经补正后的投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机关已依法予以受理,于2024年5月29日向被投诉人1、2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

投诉事项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合理。

投诉事项

2

:

评分标准中将从业人员规模、设备规模条件作为供应商的评审因素。

投诉事项

3

:

未依法依规设定评审因素及分值。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投诉事项1、2、3均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

驳回投诉。

                         都江堰市财政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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