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812024000053
二、项目名称:玉堂街道中兴片区清扫保洁市场化管护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地址
被投诉人1:
地址:
被投诉人2:
地址: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2于2024年5月11日就《玉堂街道中兴片区清扫保洁市场化管护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812024000053)政府采购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5月2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5月22日收到,经初步审查该《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5月23日向投诉人发出《政府采购投诉补正告知书》,投诉人于2024年5月24日收到补正通知书,本机关于2024年6月7日收到投诉人提交的补正材料,经补正后的投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机关已依法予以受理,于2024年5月29日向被投诉人1、2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
投诉事项1:
投诉事项 2 :
投诉事项 3 :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投诉事项1、2、3均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
驳回投诉。
都江堰市财政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