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江苏方成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屠桥公园区(寺巷)02号
二、基本情况
经查,江苏方成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在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课桌凳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523202400000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行为成立。
三、处罚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二)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江苏方成教学设备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禁止时间从2024年6月18日-2025年6月17日。
江安县财政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