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N5132212024000065
二、项目名称:汶川县岷江西岸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祥和蓉泰商贸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站北北街153号2栋2层512号
投诉人1:汶川县城乡环境综合服务中心
住所:汶川县威州镇树人大楼5楼
被投诉人2: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住所:汶川县威州镇东街50号
四、基本情况
成都祥和蓉泰商贸有限公司不服汶川县城乡环境综合服务中心于2024年6月18日就汶川县岷江西岸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32212024000065)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6月20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于2024年5月17日发布该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4年6月5日发布更正公告,于2024年6月21日组织项目开标、评审,并发布废标公告。截至2024年6月21日,采购活动已暂停。
投诉事项一:
投诉事项二:
投诉事项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二成立,投诉事项三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成立,鉴于该项目已废标,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汶川县财政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