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5242024000104。
二、项目名称:国债项目山洪沟治理监理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巡淼汇信息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华地恒通广场。
被投诉人1:叙永县水务局。
地址:叙永县商贸城纳米银园区三号楼叙永县水务局。
被投诉人2:四川汇诚达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万诚国际中心1区12楼。
四、基本情况
2024年4月30日被投诉人2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被投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预算金额600000.00元。2024年5月11日被投诉人2组织对被投诉项目的开启。2024年5月13日被投诉人2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被投诉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成交金额598000.00元,被投诉人1与成交供应商四川创江水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已签订被投诉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
投诉事项:磋商文件第九章评审办法-3.3.2综合评分明细表-人员配备-其中“3、配备1名工程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得4分,同时具有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资格证书加3分;本项最高得7分,不提供不得分。”以上人员设置的得分项存在设定的技术、资格、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叙永县财政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