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

盐亭县 2024-06-28 00:00:00

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N5107232024000029

二、项目名称:指南小学教育教学、网络及安全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人:

成都捷鑫乐汇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市高新区合作路89号17栋1单元10层3号

人:

*

代理

构:

盐亭县政府采购中心  

诉人:

盐亭县电化教育馆  

:

盐亭县云溪镇凤池街14号 

四、基本情况

成都捷鑫乐汇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不服盐亭县电化教育馆指南小学教育教学、网络及安全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7232024000029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61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613收到,已依法予以受理。目前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

3.3技术要求中技术指标及参数中,智慧教室互动黑板,监控管理安防平台一体机,双消毒柜,网络广播系统主机技术参数中存在以不合理的国家标准限制供应商投标的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人投诉。

                               盐亭县财政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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