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按照《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情况检查评价工作的通知》(眉财采〔2024〕1号)要求,现将本机关对四川海纳恒通工程项目有限公司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四川海纳恒通工程项目有限公司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过程中,发现四川海纳恒通工程项目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存在音像资料不能清晰可辩、委托代理协议签订不规范、档案资料保存不完整的问题。
三、处理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四川海纳恒通工程项目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眉山市财政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