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按照《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情况检查评价工作的通知》(眉财采〔2024〕1号)要求,现将本机关对眉山市路灯管理处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过程中,发现眉山市路灯管理处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合同公告逾期、委托代理协议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三、处理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眉山市路灯管理处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眉山市财政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