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内财采〔2024〕26号)、《内江市财政局关于成立内江市202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组的通知》(内财采函〔2024〕82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四川中泰久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四川中泰久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基本情况
2023年度监督评价中,发现四川中泰久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的问题。
三、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四川中泰久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威远县财政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