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内财采〔2024〕26号)、《内江市财政局关于成立内江市202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组的通知》(内财采函〔2024〕82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威远县政府采购中心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威远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基本情况
2023年度监督评价中,发现威远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的问题。
三、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威远县政府采购中心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威远县财政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