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县财政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金财罚〔2024〕2号)

金阳县 2024-06-20 00:00:00

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

四川大山优品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址: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健康一环路29号2楼203

二、基本情况

经查,四川大山优品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在参加“金阳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地力培肥生物有机肥采购(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34302024000004)采购活动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四川大山优品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12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金阳县财政局

                      202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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