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宜财采〔2024〕102号)

宜宾市市本级 2024-06-20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全院空调、热力站、水磊房维护保养服务项目(二次)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旌密制冷工程有限公司

 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海椒市街13号1栋4楼402号

被投诉人1: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址:宜宾市翠屏区北大街96号

被投诉人2: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本级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悦宇鑫盛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乐山竹通锅炉有限公司

三、案件基本情况:2024315(以下均为2024),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采购公告48日,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审。415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成都悦宇鑫盛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成为中标供应商。

四、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印章不清,提交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取消中标资格。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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