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宜宾市第三中学校三江校区(高中部)图书馆设备设施及图书采购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珺浩(九江)图书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赛湖新城快递超市
被投诉人1:四川省宜宾市第三中学校
地 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东段50号
被投诉人2: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金沙江大道市民中心4楼
三、案件基本情况:
2024年 4月8日(以下均为2024年),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4月29日,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标。4月30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四川汇松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投诉事项:
评分办法要求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 “编目上岗证书”复印件、按“拟采购目录”(电子文档)提供对应图书信息(提供承诺函)。投诉人认为以上内容对供应商差别歧视待遇。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投诉人的三项投诉均缺乏事实依据,均不能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