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成高财采〔2024〕罚字第4号)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成都高新区新经济产业局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
二、基本情况
经本机关立案调查,成都高新区新经济产业局在数字经济企业培育服务特色信息化平台(项目编号:N5101892023000286)项目采购活动中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成都高新区新经济产业局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成都高新区财政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