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34012024000031
二、项目名称:西昌市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鼎理聚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正西街88号1层附28号
被投诉人1:西昌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西昌市三岔口东路367号
被投诉人2:四川同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春城路中意广场F栋2楼
四、基本情况
成都鼎理聚商贸有限公司不服四川同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就“西昌市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34012024000031)”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4月28日向本局提起投诉,本局已于2024年4月28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评审因素未与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未细化、量化,无具体要求和评审标准。
投诉事项2:评审因素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投诉事项3: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注:此投诉事项为针对质疑回复的投诉事项)
本项目于2024年3月1日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2024年3月22日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为:采购文件和采购时间更正,于2024年4月7日在四川同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2024年4月8日发布成交公告,四川卫宁软件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价7,026,600.00元。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投诉人投诉事项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本局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人投诉事项三;鉴于投诉人投诉事项一、投诉事项二成立,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本局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西昌市财政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