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1332024000022
二、项目名称:马边一中英语听说标准化考场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郑州旺莹琪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金牛区金科中路18号成都光海大厦
被投诉人1:马边彝族自治县教育局
住所地: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金叶路127号
被投诉人2: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住所地: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红旗大道19号11幢2楼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4月12日,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马边一中英语听说标准化考场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1332024000022)”询价公告。2024年4月18日,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本项目询价。2024年4月19日,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乐山学乐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投诉事项:1.不合理的技术参数要求:采购文件中对云桌面管理软件、教学管理软件及专用耳机等技术参数,要求在超短时间内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我们认为,对于非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特性,尤其是软件功能特性,要求提供此类报告,超出了必要性和合理性范畴,可能仅有利于已提前进行此类检测的极少数供应商,构成对其他潜在供应商的不公平限制。2.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围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规定,采则需求应当公平合理,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本项目的技术参数要求可能违反了上述公平竞争原则,导致潜在供应商参与机会不均等。3.特定检测机内要求的合法性质疑:要求特定检测机构(CMA或CNAS)出具的检测报告,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关于认证活动应遵循的非歧视原则,除非该要求基于法律法规的直接规定或行业普遍认可的标准,我公司认为非特需性要求国家认可的具有检测能力和范围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也应当予以认可。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本机关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