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
N5134262024000033
二、项目名称
学生校服、床上用品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1:成都华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218号2栋15层1508号
联系人:杨浩 联系电话:18080806960
被投诉人1:会东县和文中学
地址:会东县金江街道垭口社区金环南路187号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834-5403999
被投诉人2:凉山鸿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月海路一段8号正祥国际小区6楼
联系人:向先生 联系电话:0834-3205888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5月7日,凉山鸿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5月23日,收到成都华宇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书,本机关依法审查后予以受理,暂停本项目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1:本项目要求提供样品不合理、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第63页,综合评分明细表中“实施方案”的评审标准未细化、量化,没有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分值和权重,评分标准概念模糊,专家的自由裁量权过大。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第63页,综合评分明细表中“售后服务方案”的评审标准未细化、量化,没有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分值和权重,评分标准概念模糊,专家的自由裁量权过大。
投诉事项4:招标文件第63页,综合评分明细表中“样品”的评审标准未细化、量化,没有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分值和权重,评分标准概念模糊,专家的自由裁量权过大。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投诉事项1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予以驳回。投诉事项2、3、4部分成立,鉴于该项目还未开标,未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权利告知
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60日内依法向会东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会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会东县财政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