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犍财政罚(2024)8号

犍为县 2024-06-13 00:00:00

、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省犍为职业高级中学

 址:犍为县玉津镇伏龙路59号

二、基本情况

经本机关立案调查,你单位智能化协同制造技术实训室升级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1232023000104)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质疑答复

三、处罚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犍为县财政局

202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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