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青财采〔2024〕47号)

青川县 2024-06-13 00:00:00

四川图力斯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青川县中医医院医疗诊治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编号:N5108222024000021)(采购包1,3,4的《投诉书》及与投诉有关的证明材料,本机关于2024年5月29日收悉;经审查,本机关于2024年6月4日向你公司邮寄出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2024年6月10日,你公司向本机关邮寄补正材料,本机关于2024年6月11日收悉。经审查,你公司针对该项目投诉事项1.2补正材料未按照本机关补正通知书要求进行补正,缺乏事实依据。

你公司的剩余的投诉事项与四川锦心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诉事项完全相同本机关2024612决定受理四川锦心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的投诉书,故你公司投诉书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第(一)项和第()项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在本通知送达之起六十日内向青川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青川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知。

                              青川县财政局

202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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