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内江市市本级 2024-06-14 00:00:00

一、项目编号:N5110012023000155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四川远建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富顺县富世镇祥云巷52

被投诉人: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与兰桂大道交汇处川南电商中心主楼三楼

相关当事人: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隆昌市人民中路6368

四、基本情况

202394日,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二次)项目项目编号:N5110012023000155采购公告。2024416日,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案涉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四次)载明:“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详附件业主关于取消四川远建实业有限公司成交供应商资格的函。其他内容不变”。

投诉事项

1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取消投诉人成交资格,无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属于违法行为应当立即改正。

投诉事项2

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四次)时,违反了财政部令第101号《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项之规定,本机关对该项投诉予以驳回;投诉事项2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特此公告。

内江市财政局

2024614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