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财政局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高县 2024-06-12 00:00:00

高县财政局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5252024000006

二、项目名称高县招商引资宣传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宸文化传播(成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新怡路30号1栋12层7号

法定代表人:龙科

       被投诉人1:高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地址:宜宾市高县庆符镇硕勋路279号2楼

法定代表人:艾允一

被投诉人2: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

法定代表人:胡强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1.2024年1月26日,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高县招商引资宣传片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2024年2月6日,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开展高县招商引资宣传片竞争性磋商活动。3.2024年2月8日,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高县招商引资宣传片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4.2024年4月3日,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高县招商引资宣传片竞争性磋商结果更正公告。

投诉事项一: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主体不适格、程序违法、事实错误。投诉事项二: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评审错误且影响评审结果。投诉事项三: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单位(高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行为违法。投诉事项四:四川放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创酷文娱(成都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燊林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中视影光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四家公司围标串标。投诉事项五:四川燊林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投诉事项六:创酷文娱(成都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投诉事项七:中视影光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投诉事项八:评审小组未依法进行评审,未独立评审且协商打分,多次违规离开评审区域脱离现场监督的监督,且应当公开评标现场监控视频。投诉事项九:采购人代表未依法进行评审且发表倾向性言论,打分存在畸高畸低,多次违规离开评审区域脱离现场监督的监督。投诉事项十:评审现场无关人员多次进入评标区域,干预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影响评审结果。投诉事项十一:该项目现场监督人员擅离监督岗位,未履职。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一、三、四、五、六、七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不成立投诉事项二、八、九、十、十一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十二条第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高县财政局     

                                2024年6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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